申請資格
1.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製造業,且依法辦理工廠登記,第2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且經常僱用員工10人以上(不含分公司)
2. 不得有陸資投資
3.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
4. 營業狀況不得為解散、歇業


補助標的(執行期間以12個月為原則)
1. 低碳化:碳排放減量、低碳技術導入
2. 智慧化:智慧製造、營運管理優化


補助金額上限:每案補助款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(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50%)


申請時間
自112年4月17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或補助經費用罄之日止
(主辦單位並得提前於本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登入頁面公告停止受理;申請業者應於受理截止日18時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送出)


相關補助措施洽詢單位: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單一服務窗口,網址:http://assist.nat.gov.tw/,諮詢專線:0800-000-2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