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5年國際展會觀光消費卡」之業務補助申請
一、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事項:
(一)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之補助對象。
(二)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補助對象須會務運作正常。
二、申請期限:
(一)活動起始日於115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之活動: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(星期一)止。
(二)活動起始日於1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之活動: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日(星期二)止。
三、申請計畫執行期間:自115年11月9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四、申請網址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dk2SaMyz8E2aZyoIaERm9DoaKwPaooJBKw_AeCIuw4XgA8Iw/viewform

